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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3 09:17       点击数:

教技厅[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技〔2014〕6号)的部署,研究制定了《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2日

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一、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围绕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支撑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有效机制的构建为引领,以“三通两平台”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构建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提升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为教育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方式

(一)强化应用驱动,促进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变革。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为导向,推动教育理念变革,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资源共建共享,支撑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信,完善政策环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教育信息化制度规范建设。进一步指导各地深化对教育信息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健全管理体制,强化统筹推进,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国际合作,为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推进机制创新,发挥市场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坚持政府统筹引导,多部门合力推进,社会各方积极支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政策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发挥学校和师生的主体作用,形成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良好格局。

三、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核心目标

一是完成学校信息化条件建设“十二五”目标。基本完成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基本实现每校至少拥有1套多媒体教学设备;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宽带接入50%以上),拥有网络教学和学习环境。

二是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2015-2016学年新增参与教师200万名、“优课”3万堂,使参与教师达到400万名、“优课”达到5万堂;进一步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推动“易班”应用覆盖到8个省和1/3的部属高校;推动各地开发本地特色资源,鼓励学校建设校本资源库,实现课堂教学的常态化、普遍性应用。

三是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覆盖面大幅提升。师生网络学习空间的开通数量达到4500万,使50%教师和3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并在教育教学中深入应用。

四是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提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国家平台运行、资源汇聚与服务的政策机制,实现与20个以上省级平台以及若干地区平台、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

五是进一步推进重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加快推进支撑高考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等一批重要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普遍应用,形成贯穿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教师、教育机构等基础数据库,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六是扩大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发优质教师培训资源,推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评,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60万人,中小学校长5万人。启动新一轮的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完成培训800人。

七是启动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遴选一批示范点,培育一批骨干学校、教师和课程,形成一批典型应用模式,进行推广示范。

八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安全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完成部直属机关和部属高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通报机制,加快灾备中心和数字认证体系建设,开展信息技术安全培训工作。

四、2015年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做好教育信息化宏观指导与部署。

召开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系统总结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明确“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基本思路,动员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按照《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部署,研究制订“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科技司)

(二)推进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

2.推进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深入推进“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学校购买服务”的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机制,列出未接通宽带网络学校清单,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和与企业的沟通,实施分类指导,着力解决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互联网全覆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投入,逐步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每所中小学拥有多媒体教室。(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督导办、规划司)

3.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

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培训交流,规范和推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实现全国职业院校“宽带网络校校通”。(责任单位:职成司、中央电教馆)

4.推进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的推广应用。

在中西部地区完成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期252间云教室建设,实现与一期云教室的互联互通;总结优质资源快速分发、共享等应用模式,提升优质资源共享服务水平;建设云教室资源管理系统,通过与学习平台的对接,实现课程资源生成与应用的一体化。(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5.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继续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教师参与,2015-2016学年新增参与教师200万名、“优课”3万堂,使参与教师达到400万名、“优课”达到5万堂;开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评价;建立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专家库;完善资源评估准入机制,鼓励企业系统开发与教材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和满足广大师生需求的个性化数字教育资源,形成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开发应用的新机制;推动各地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校本特色的教学资源,逐步实现基础性资源全覆盖、个性化资源日益丰富。(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加强专题教育资源开发,开展“中国梦—行动有我”中小学生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展示活动;发布2015年专题教育社区建设与应用报告、国家精品专题教育社区案例与评析,打造一批精品专题教育社区。(责任单位:基础一司、中央电教馆)

指导开展中小学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总结、展示、交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成果,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责任单位: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

贯彻落实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财教〔2014〕47号文件关于“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的要求,探索建立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及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财务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6.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动大赛成果广泛共享。推进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管理和学习平台建设,探索有效的数字资源建设、汇聚、推送和共享机制,构建持续运转的信息化建设生态圈。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开放与在线教育联盟建设;启动面向部分行业的资源开放行动计划。举办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现场观摩活动。(责任单位:职成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启动国家开放大学第三批100门网络核心课程建设,探索形成网上教学规范和教学团队建设运行机制;启动20门在线通识课程和2万门微课程建设,构建基于网络自主学习和社群互动学习的新型教学模式,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7.促进高等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完成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的审读上线和资源共享课的结项验收;研究CALIS和CADAL项目发展和运行维护机制;继续建设100个左右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责任单位:高教司、高教社)

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使“易班”应用覆盖到8个省和1/3的部属高校,中国大学生在线共建高校达到500所,设立校园网络通讯站300个。加强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资源开发,开展系列网络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思政司)

8.组织民族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制订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方案。继续做好新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使用的《数学》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工作。(责任单位:民族司、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

审定整合既有优质维汉双语教学资源,向新疆中小学校免费配发并做好应用培训。(责任单位:中央电教馆)

9.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

继续提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机制,制订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出台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办法,实现国家平台与20个以上省级平台以及若干地区平台、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争取覆盖2万所学校、100万名教师、1000万名学生。(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10.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成果。

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人教版资源更新和一个新增版本资源开发,为教学点配送更多适用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广“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组织模式,增强对教学点教师的业务指导,持续加强教学点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支持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开展教学点优秀案例和区域典型经验交流,促进教学点利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电视台)

(四)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取得新进展。

11.加快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和应用。

督促和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的有效机制,加大与企业交流合作力度,加快推进“人人通”取得新进展,使50%教师和3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90%以上高等学校师生和100%开放大学师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深入研究和挖掘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模式,将空间与课堂教学有机衔接,鼓励教师和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网络教研、互动交流和自主学习,探索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效率与效果的新模式,助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国家开放大学)

(五)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12.加快重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根据统筹规划,加快推进支撑高考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等一批重要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深入普遍应用,形成贯穿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教师、教育机构及办学条件等动态基础数据库;完成省级数据中心建设与整合,基本形成支撑教育管理的国家级系统、省级系统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用的云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大力推进学校和区域教育管理信息化,制订相关标准与规范,加强区域统筹,做好试点示范,探索机制创新;编制教育管理信息化“十三五”建设与应用方案,全面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全方位推进“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更新基础数据信息,实现与有关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完成教育现代化的监测与评价等系列重大专题分析研究成果的植入;推进大数据应用,发挥监测、评价、预测及预警功能,为科学决策、宏观管理提供依据。研究制定教育数据管理与使用办法,规范数据的规划、采集、共享和使用。(责任单位: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

13.扩大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开发优质教师培训资源,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评,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60万人;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完成500人的骨干培训和5万人的远程培训。研制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规范并扩大试点,建立教师远程培训质量监测评估体系;研制网络研修课程资源建设标准、培训质量标准和培训绩效评估办法等相关政策,全面推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研究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使信息化教学常态化、普遍化。(责任单位:教师司、中央电教馆)

14.加强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培训。

继续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探索建设在线课程,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惠及更多的职业院校教师。(责任单位:职成司)

继续开展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丰富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平台,促进移动学习,加强对高校教师的个性化培训服务,强化信息技术与学科专业教学的融合。(责任单位:高教司)

15.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启动新一轮的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以新任教育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举办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培训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100名,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工作,将教育信息化理念融入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为教育信息化“十二五”目标的全面完成提供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全面推进战线教育信息化工作。

16.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在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先期在基础教育领域遴选一批覆盖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类型、不同应用模式的示范点,组织专家重点指导,培育一批能够发挥示范应用、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学校、教师、课程,加以推广;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积极开展示范点培育推广工作,形成分层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7.加快推进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教育信息化的整体部署,按照《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多方投入、健全管理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以“三通两平台”为核心的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各地要统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根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有无的问题;组织开展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形成教师普遍开展信息化教学的良好氛围;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建立起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机制;组织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校长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支撑保障机制。

18.开展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完成《2014年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报告》,督促指导各地工作;制订《2015年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开展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督导办、科技司)

19.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

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职能处(科)室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专家咨询机构的作用。

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的作用,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战略咨询。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体系、战略研究与技术支持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标准研制。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责任单位:科技司)

继续深化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估研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指数,逐步积累并建立发展监测数据库和可视化系统。(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中央电教馆)

21.加强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安全工作。

研究制定部直属机关和部属高校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与公安部联合部署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部属单位网络安全通报机制,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事件监测体制,加快灾备中心和数字认证体系建设,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工作,推进“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举办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为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责任单位:科技司、思政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2.开展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青岛联合举办首次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对信息技术推动未来教育变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进行研讨,宣传我国教育信息化推进成果与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教育信息化加快发展。(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政法司、基础一司、基础二司、国际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3.加大教育信息化宣传力度。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中央新闻单位采访团、组织重点报道、加强新媒体推送、组织网络微访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信息化的重大部署、重要政策和进展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中国教育报》头版报道力度,继续做好信息化专版报道。(责任单位:科技司、新闻办、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

完善教育部网站信息化主页和中国教育信息化网站、微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